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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回顾 | 协会举办《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全文解读及数据出境合规指南培训
2026-09-083

9月2日,协会联合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全文解读及数据出境合规指南”专题讲座,聚焦新规核心要点与实务难题,开展解读与分享。来自汇丰银行、世天威、书赞桉诺、中瑞岳华等30余家企业法务、合规及跨境业务管理者参会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对外投资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新规首次以行政法规层级将跨境数据流动纳入对外投资监管体系,将数据出境与资金汇兑、货物进出口同等纳入投资管理范畴,明令禁止以人员派遣、技术指导等变相方式向境外转移受管制的技术与相关数据,标志着数据出境由企业自主管理事项升级为对外投资的法定强制性合规要求。



会上,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指出,837号令将原先分散在发改、商务、外汇、税务等各条线的管理要求统一归口,实现了对外投资监管的体系化升级。李旻律师逐条解读了837号令,重点剖析了多条穿透力极强的条款。例如,第十三条禁止通过人员外派、技术指导、跨境培训等变相方式转移受控技术与数据,对半导体、AI、高科技企业尤为关键;第十四条提示海外并购往往叠加多部门备案、反垄断、数据出境、出口管制多重合规义务;第十五条安全审查覆盖投资后资产权益处置,实现全周期监管;第二十七条设置投资额比例罚款、双罚制、1?3 年对外投资禁入等严厉罚则。


围绕数据出境合规,李旻律师系统梳理了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基础的法律框架,详解了安全评估、标准合同、保护认证三条合规路径,列明触发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三类核心情形。同时说明,开展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可免予申报评估。李旻律师特别提示实务中极易忽视的认定标准:只要境外主体有能力看到境内数据,无论其是否实际复制或下载,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数据出境,API端口、服务器跨境部署、邮件发送等均在规制范围。


随后,汉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邵东、殷豪、占青、陆亮、陈康康等聚焦新规落地实操开展圆桌讨论,分享专业观点陆亮指出,国内原有规定分散、国际单边主义抬头,亟需更高层级法规保护境外投资者。殷豪分析,虽然新规将居民个人纳入监管,但具体细则尚未出台,短期内个人对外投资难以大规模放开。占青结合典型案例剖析了数据出境“双重合规”难题——即便完成中国法程序,境外监管仍可能要求证明达到当地标准,而中国法律在境外仅被视为“事实证据”。


最后,李旻律师针对企业实操提出建议:存量项目应即刻排查未按规定备案、“无意识”数据跨境传输等问题,及时补办手续;增量项目需合规前置,将发改、商务、外汇等报备及数据出境、技术出口管制纳入投资架构核心考量;境内居民个人建议在具体办法出台前保持谨慎,现阶段可通过QDII、港股通等合法渠道进行境外金融投资。


与会企业表示,本次讲座通过系统解读和实务剖析,为企业建立清晰合规框架、实现精准施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上海浦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上海浦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6月,在服务外资企业、搭建政企桥梁、推动区域发展中成长壮大,是5A级社会组织,获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等荣誉,服务浦东总部经济、全球《财富》500强、经济特殊贡献、进博会等重点企业超6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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